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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局联合市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来源:江苏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06-21 浏览数:4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江苏省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扬州市邮政管理局近日与市城乡建设局沟通协调,就住宅信报箱建设管理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宅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住宅信报箱审查验收主体变更为市邮政管理局。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对验收合格的住宅信报箱向建设单位出具住宅信报箱及其安装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投入使用意见。

 

  《通知》要求,新建城镇居民住宅必须配套设置信报箱。住宅信报箱要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单位要向有生产资质的企业采购信报箱产品。住宅信报箱建设应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新建城镇居民住宅,未依照规定设置信报箱设施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补建。力争到2014年,全市城镇新建住宅都设有与住户数相对应的信报箱或信报箱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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