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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流企业分类及评估指标》国家标准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 发布时间:2012-11-12 浏览数:11

《物流企业分类及评估指标》已于200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自颁布实施以来,通过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得到了全面贯彻,对物流产业和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正在成为社会各界了解和评判一个物流企业的重要依据。随着物流企业的发展,标准中部分指标的具体内容存在着落后于实际发展,界定的范围过于局限等情况。为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于2009年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了标准修订的申请,经批准被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此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由我会负责标准的修订。目前,我会已完成了标准的修订工作,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现将此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提供给贵单位及您,请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形式反馈给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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